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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实施!《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最新修订!快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发布时间: 2020-11-21 11:13:26

来源: 无锡楼盘网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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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了最新的动作,修改了相应条例,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共有不动产登记规则修订

原《条例》中规定,共有不动产用途发生变化的,可由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多人申请,这其实在一定程度上给不知情的共有人带来了风险。新修改的《条例》删去了第九条第三款第三项“共有不动产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由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多人申请”中的“用途”,在保证共有人行使权利的公正性及完整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减少了可能带来的登记风险。

二、按份共有人转让份额规则修订

不原《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抵押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或者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受让人是共有人以外的人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材料”,而《民法典》第306条则具体规定了转让份额共有人的通知义务和其他共有人需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并未要求其他共有人同意。

据此,登记机构对于此类转让情形也作出了相应修改,规定只需要通知其他共有人而无需再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材料,保持了与上位法精神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中新设立的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制度,比如居住权登记、抵押财产转让等,由于在原《条例》中没有涉及,考虑到地方性法规的稳定性,此次修改也并未新增,之后统一按照《民法典》规定实施,避免出现登记规则频繁修改对广大群众带来的适用不便的情况。

《条例》修改过程中一直秉持着一致性原则,严格遵循上位法,做到有理有据,有法可依,相信在《民法典》的指引下,此次《条例》修改将使不动产权利人获得更多实实在在的便利,为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营造更良好的登记氛围,真正做到“登记便民”“登记利民”,为该市不动产登记事业的发展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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